日前,廣西柳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多部門聯合草擬了《柳州市關于開展露天采石場綠色礦山標準化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擬上報市人民政府,以規范性文件發布。目前正向公眾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草擬的《通知》,柳州將嚴格執行露天采石場規劃準入關,控制露天采石場數量和開采總量,控制污染源頭。年產300萬噸以上(含300萬噸)的砂石礦山應有對外運輸的專用道路或運輸傳送帶連接鄉級以上公共道路,不得與自然村屯共用生產生活道路。
砂石骨料將由特許砂石運輸公司專用運輸車輛運輸,依法查處非法改裝、超載、超限,未封閉運輸,號牌不清晰以及車身不清潔的運輸車輛;依法取締黑車,依法依規報廢車況有嚴重問題的車輛。
露天采石場不得有越界、超深、超規模開采等違法行為;須履行土地復墾及露天采石場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對終了邊坡及時進行治理,恢復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相關部門將對越界、超深、超規模開采,環保手續不全,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車輛未封閉運輸等違法行為進行嚴管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