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降低工程建設成本的實施意見》。明確擴大砂石料生產規模,穩定市場供應,對涉及水泥、混凝土、砂石料廠等建材企業和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在確保落實環保相關措施的前提下,可按照“一企一策”、“一項目一策”要求實施。
提升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產能
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爭取政策和工作支持,嚴格按照環境保護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要求,著力打造3-4處綠色發展、生態環保、集約高效的大中型礦山企業,優先保障我市對山石資源的需求,穩定我市砂石料價格。
鼓勵有實力的大型國有骨干企業參與礦山出讓招拍掛和投資建廠,鼓勵在有條件的場地建設砂石料、混凝土、裝配式建筑產業一體化的建材生產基地,減少建材運輸成本。
支持現有砂石料、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生產企業加大環保等資金投入,加強技術研發,加大河沙替代品—機制砂的開發、生產力度,著力解決河沙禁采帶來的河沙供應短缺問題。
實施環保“藍綠名單”制度
合理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分類實施差別化環保管控措施。
擴大納入“藍綠名單”企業范圍,對符合綠色環保申報條件的企業,可納入綠色環保清單,在發生重污染天氣時,可優先生產,不再實施應急減排;對符合藍色環保申報條件的企業,可納入藍色環保企業清單,在采暖期可正常生產,不再實施錯峰生產;
對涉及水泥、混凝土、砂石料廠等建材企業和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以及涉及民生、治堵、應急搶險、生產工序不可間斷的工程,在確保落實環保相關措施的前提下,可按照“一企一策”、“一項目一策”要求實施。
此外,《實施意見》還對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降低企業用工成本、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差異化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等作出了詳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