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同時發布了四個礦產資源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實施意見(試行)
關于深化礦產資源同一礦種同級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于推進凈采礦權出讓工作的通知
關于推進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改革的通知
砂石骨料網發現,砂石礦山管理規定散見于四個文件中,其中砂石礦山價款評價、出讓、登記、儲量核實等均由縣級政府負責,并優先進行凈礦出讓。
以上四個礦產資源管理規范文件規定: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采礦權年度出讓計劃的審查報批;
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的開發利用方案由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的采礦權出讓、登記;
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開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讓采礦權的“凈礦”出讓,推進其他礦種的“凈礦”出讓。按照“同一礦種同級管理”,縣級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凈采礦權出讓;
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已設采礦權禁止以協議出讓方式擴大礦區范圍。
據悉,以上四個規范性文件均自2020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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