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艘船名標識為“鑫隆8號”的船舶在常熟港砂石臨時過駁區經船舶標識“雙亮”后重裝亮相。這是近期常熟港砂石臨時過駁區船名、船籍港、載重線“亮化”工作的一個具體案例。
常熟海事局執法人員聯合過駁區管理服務公司對這一船舶的“雙亮”過程進行全程監管指導。
對過駁區船舶標識進行“雙亮”,(即所有船舶亮出船名、船籍港、載重線,分流船亮出過駁區銘牌)是常熟港砂石臨時過駁區“高質量高標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長江水上過駁區長期存在著大量船舶過駁作業,有部分船舶存在故意遮擋、涂改、使用虛假船名或船名標識不規范等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規定,船名應當具有下列標志:船首兩舷和船尾標明船名;船尾船名下方表明船籍港;船名、船籍港下方標明漢語拼音;船首和船尾兩舷標明吃水標尺;船舶中部兩舷標明載重線。受船型或者尺寸限制不能在前款規定的位置標明標志的船舶,應當在船上顯著位置標明船名和船籍港。
常熟海事局自“高質量高標準”過駁區建設以來,對照《船舶登記條例》對船舶標識的相關要求,要求管理服務公司聘請有資質的船舶維修企業對過駁作業區所有船舶按照法規規范要求開展“雙亮”工作, 在工作開展中,常熟海事局注重將壓實企業管理主體責任與現場嚴格執法相結合,對未按規定標識船名標識的船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海事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責令改正,對拒不配合執法的按照法律規定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由于船舶流動性大,常熟港砂石臨時過駁區的“雙亮”工作將是一項長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