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閩兩地直屬海事機構聯合印發《浙江海事局與福建海事局涉海運輸內河船聯合集中整治暨“藍盾1號”行動方案》,決定自4月15日起開展沿海內河船攔截專項行動,集中浙江、福建執法力量全力攔截航經沿海內河船。
通過開展沿海內河船攔截專項行動,集中浙江、福建執法力量全力攔截航經沿海內河船,保持對內河船整治高壓態勢,逐步提高船員安全意識,遏制內河船事故高發態勢,保持轄區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行動要求
提前分析研究航經內河船活動規律及摸清習慣航路,集中優勢力量重拳打擊涉海運輸內河船的違法違章行為,拉起從南至北的涉海運輸內河船攔截網,全力阻斷涉海運輸內河船習慣通道。
與海警、船籍港海事機構等保持密切聯系,豐富對違法行為的懲處手段,加大對違法人員的處罰力度。
對符合無證駕駛人員條件的違法船員予以移送。對查獲的內河船按照執法程序在劃定的特定扣押地點予以扣押、卸載,并安排專人或船艇看管,防止逃逸。對未達到返回內河水域標準的不予放行,并通報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予以召回,持續跟蹤船籍港召回情況。
4月15日1520時,執法人員在與福建寧德交界的蒼南北關島水域發現一艘7000噸級砂石運輸船舶,疑似為參與涉海運輸的內河船舶。
經查證識別該船船體外觀符合內河船特征,執法人員隨后實施了登輪檢查,經查該船現場無法提供有效的船舶證書和船員適任證書,目前該船已被暫扣于霞關港附近水域。
4月16日1210時,執法人員在蒼南炎亭以東外海再次發現一艘3000噸級疑似內河船,該船發現海巡艇動態后有疑似向外海加速駛離跡象,現場指揮員在綜合評估船艇性能和油料存量后,下令對其實施緊追措施,最終于1310時成功靠泊該船。
經現場檢查,該船船體結構高度符合內河船特征,現場同樣無法提供有效的船舶證書和船員適任證書,因當時水域臨近外海,執法人員指令該船開往鰲江口琵琶山附近水域,并予以暫扣。
目前上述兩艘船舶均暫扣于相關水域,并派駐保安上船看管防止逃逸,有關違法違章行為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