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海事局印發通知,為期一年的內河船涉海運輸整治專項行動已進入集中治理階段,要進一步加強內河船涉海運輸整治專項行動中的船舶檢驗管理工作,對內河砂石船舶情況進行全面排查。
根據《通知》,各船舶檢驗機構要對本轄區內已簽發證書的內河砂石船舶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脫檢船舶要督促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申請船舶檢驗,并將相關情況通報船籍港海事管理機構。
各船舶檢驗機構不得到沿海或高于船舶航區等級的水域開展砂石船舶的檢驗工作。
收到此類檢驗申請的,除不得受理申請外,還應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當地海事管理機構。
對海事管理機構要求召回的從事海上運輸的內河船舶,拖航檢驗由拖帶船舶的檢驗登記機構負責實施。
此外,各船舶檢驗機構要加強新造內河船舶開工前檢查,嚴禁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內河船舶開展建造檢驗,不得為不滿足法定檢驗技術法規的船舶簽發檢驗證書。各省級船舶檢驗機構、中國船級社要對下級單位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