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24日),水利部發文要求加快規劃編制工作、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
根據水利部發布的《關于加快規劃編制工作、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的通知》,河道砂石是河床的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建筑材料,要充分認識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的重要性。
水利部強調,有的地方在采砂管理中不重視河道采砂規劃、許可和日常監管,簡單采取“一禁了之”的做法,片面搞“一刀切”,既沒有管住非法采砂,又沒有發揮河道砂石的資源功能,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采砂管理難度。
各地要堅持疏堵結合,既嚴厲打擊非法采砂,維護河勢穩定,保護河道及生態安全;又在保證安全和生態的前提下,通過科學規劃、有效監管,合理開發利用砂石資源。
加快編制河道采砂規劃
各地和各流域管理機構要加快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河道砂石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區,要全面摸清當地河砂總體情況及缺口底數,通過編制規劃,合理確定可采區、可采期、可采量等,科學挖掘河砂潛力,積極盤活河砂存量。依法依規合理劃定禁采區、規定禁采期,不得不切實際、片面擴大禁采區、長期全年禁采。
各流域管理機構組織編制或修編的重要江河湖泊采砂規劃中,長江上游干流宜賓以下河道、黃河流域重要河段采砂規劃,應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其他流域相關河道采砂規劃應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各地上報、水利部公布的全國河道采砂管理重點河段、敏感水域,要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采砂規劃編制,對于實行禁采的重點河段、敏感水域,也應在相應河流(段)采砂規劃中予以明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有采砂管理任務的河道要基本實現采砂規劃全覆蓋。
在河道采砂規劃沒有編制完成或批準前,確因防汛搶險、國家重點工程建設等急需應急用砂的,在確保河道及生態安全的前提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可編制河道采砂臨時應急方案,河道采砂臨時應急方案規定的開采期不超過2020年6月30日。
杜絕“一禁了之” 防止“一放就亂”
各地和流域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正確處理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堅持疏堵結合,要堅決杜絕“一禁了之”,也要防止“一放就亂”。要從組織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工作入手,立即進行部署,組織快編快審。要建立工作臺賬,抓好責任落實,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確保各項任務落實。
要以河長制湖長制為抓手,全面落實河道采砂管理責任制,注重發揮好各級河長和相關部門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通過科學規劃、規范許可、有效監管,推動河道砂石合理開發利用,在維護河湖健康生命的同時,有效緩解建筑市場砂石供需矛盾,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