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軍 錢玉紅 張倫萬 高成林 丁春梅
(榆中縣自然資源局 甘肅 榆中 730100)
近年來,榆中縣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視察甘肅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努力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堅持“不忘初心抓生態文明,牢記使命建綠色礦山”使命,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加大礦產資源整治力度,完善管理機制,打造綠色礦山,推動礦山轉型升級,提升礦政服務水平。
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
榆中縣地處黃土高原西部,由石質山地、丘陵、河谷川地三大地貌類型組成。境內礦產資源相對豐富,全縣已探明的礦產有22種,占全省已發現礦種的14.10%,礦床(點)113處,有鐵、桃花玉、錳、鉛、鋅、鍺、金、鎵等金屬礦產,也有煤、硫鐵礦、石灰巖、大理石、白云巖、方解石、石英巖、白云母、黃土、磚瓦用粘土、礦泉水、建筑用砂、建筑用石等非金屬礦產。已開采利用的有錳、桃花玉、鉛鋅、煤、黃鐵礦、水泥用灰巖、熔劑用灰巖、制灰用灰巖、石英石、黃土、白云巖、礦泉水、建筑用砂石、磚瓦用粘土礦等14種。目前,正在開發利用的有水泥用石灰巖、建筑用砂石、粘土等礦種,設置采礦權30家,均屬中小型非金屬礦山。
全縣礦山大多數始建于上世紀70-80年代,為榆中經濟發展提供了資源保障,同時,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據調查,2002年以來,全縣采礦破壞土地資源礦山約100家,面積約1341.09hm2。截止2017年6月底,榆中縣歷史遺留礦山(包括閉坑和廢棄礦山)破壞總面積1187.96hm2,分布在各鄉鎮,點多面廣。因此,“既要促進經濟發展,又要保障青山綠水”是礦產資源主管部門和礦山企業共同面臨的難題。
二、建設綠色礦山的法律依據及背景
(一)法律依據。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積極推廣綠色礦山試點工作,相繼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驗收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原國土資源部下發《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發展綠色礦業建設綠色礦山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指導性文件。甘肅省人民政府制定《甘肅省礦山環境保護條例》、《甘肅省省級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及評定辦法》等相關配套文件。為切實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建設綠色礦山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和技術指導,使綠色礦山建設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軌道。
(二)建設綠色礦山背景。所謂綠色礦山(Green mining),是基于生態文明建設及可持續發展理念,在礦業活動中,以礦山地質環境建設基礎,以礦產資源充分利用,生態環境有效保護、社區環境充分和諧為基本追求目標的開采表述,是在礦業領域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重要形式。
2003年,科學發展觀的正式提出,為綠色礦山建設理念的形成,提供了思想和理論基礎;2007年中國國際礦業大會的召開,無疑是中國礦業綠色發展的里程碑。大會以“落實科學發展、推進綠色礦業”為主題,首次明確提出了“綠色礦業”這一全新的理念,使我國礦山企業的綠色發展之路步入了快車道,一大批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應運而生,特別是黨的十八大報告中首次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戰略高度以后,礦山企業重視生態環境、建設綠色礦山的積極性更是空前高漲。2008年,中國礦業聯合會會同有關國家大型礦山企業和礦業協會倡導發起制定了《綠色礦山公約》,得到礦山企業的肯定和支持。礦業協會和企業對建設綠色礦山廣泛認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積極性日漸提高。因此,在全國范圍內大力推動綠色礦山的時機已經成熟。2009年,國土資源部門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試點和建立標準體系,為綠色礦山建設做了大量工作,原國土資源部門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試點和建立標準體系,為綠色礦山建設做了大量工作,歷經13年磨礪,截止2019年,共有555家礦山通過遴選,398家原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其中甘肅省20家。榆中縣綠色礦山建設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礦山規模小,企業資金困難,技術、人力、資金方等方面投入不足,未能申報,使綠色礦山成為空白。因此,榆中縣礦山開發利用要將“綠色”貫穿于全過程,實現資源開發綠色到生態環境綠色,構建經濟社會及生態環境的和諧,建設綠色礦山任重道遠。
三、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開展情況
2016年以來,縣委、縣政府加大礦產資源治理整頓工作力度,按照“小礦清理、中礦兼并、大礦保留”的原則,讓有實力的企業收購、整合綜合實力不足的企業,以此來推動礦山提升改造。2019年以來,榆中搶抓生態創新城和城市副中心建設機遇,以招商引資為抓手,項目建設為重點,堅持把提升工業經濟發展品質作為“品質榆中”建設的重要內容,打造綠色生態宜居、功能配套完善、營商環境一流、創新活力迸發的新興經濟增長極,為綠色礦山建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一)建立退出機制,做好保護區內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2016年以來,縣委、縣政府根據中央環保督查及省、市關于開展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工作要求,對榆中縣興隆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陳溝峽)8家礦山進行了關停退出,并開展礦山地質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一是拆除了礦區內建筑物及生產設施設備;二是清理廢石廢渣;三是覆土植樹種草,在綠化美化礦山生態環境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興隆山自然保護區的區域優勢,積極爭取國家資金,加大政府投入,進一步優化礦山地質生態環境,發展生態旅游、建設礦山地質公園或生態公園等項目,努力打造礦山環境和自然的和諧。
(二)調整產業結構,實施礦山整合關閉,建設綠色礦山。解決礦山復綠的根本問題,是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加強礦山環境的恢復治理。2016年以來,榆中縣對不符合最低開采規模的礦山進行整合,依法關閉浪費資源、不符合節能減排政策、不具備安全辦礦條件、達不到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小、散、亂的小型礦山50家。通過招商引資、提高采礦權準入條件、使一批資金雄厚,技術力量強,人力資源豐富的礦山企業入駐,為建設綠色礦山創造了條件。
(三)分步實施,完成歷史遺留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榆中縣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大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08年以前關閉的礦山,大部分對采空區生態恢復主要實施“挖堆,填坑”等簡單的整平后,靠天然降水生長“復綠,恢復植被等工作,逐步自然“復綠”已治理面積585.41hm2。第二階段2016-2018年,榆中縣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新發展理念,對歷史遺留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按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積極爭取市縣專項資金對因歷史造成的問題“逐步解決,不欠新帳”,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加大生態保護修復力度。第三階段:2019-2020年基本完成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恢復治理,使大部分計劃經濟時期建立的小型礦山或閉坑礦山生態環境逐步得到恢復治理。
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意見和建議
多年來,由于重開采,輕治理,使礦山地質生態環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壞,礦山地形地貌景觀未能及時、有效修復,與國家綠色礦山建設目標還有很大差距。一是興隆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8家關閉退出的礦山環境恢復理工作完成90%,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初見成效,但后期管護工作任務較大。二是巴石溝建筑石料通過招商引資,入駐的大中型礦山企業正在建設礦山,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工作因資金投入不足,恢復治理進度較慢。三是部分小型砂石粘土礦企業資金困難,法律意識淡薄,因未完成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工作,采礦許可證到期未辦理延續登記。綠色礦業建設尚在起步階段,環境保護工作亟需加強。
綠色礦山建設就是要將先進的采礦裝備、先進創新的科學技術、先進的現代管理理念和綠色礦業的概念融合,是在新形勢下對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和礦業發展道路的全新思維,是礦產資源管理理念的一個飛躍。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汲取國內綠色礦山建設先進經驗,榆中縣礦山建設最終實現全面治理閉坑礦山,以大中型礦山基本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小型礦山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條件規范管理、基本形成全縣綠色礦山格局的總體目標。
(一)提高準入門檻,做好采礦權登記工作。一是新建礦山企業,不符合綠色礦山標準的,堅決不予配置礦業權。新建礦山企業要按照省廳“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相關標準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在辦理新立采礦權登記時,必須將綠色礦山建設方案作為要件之一。二是對已取得礦業權要求企業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開展建設工作,設定改造期限,對不符合綠色礦山標準的企業依法依規有序關閉退出。生產礦山企業在辦理延續、變更登記時,將《綠色礦山建設方案》作為要件之一,抓緊按要求及相關標準積極建設綠色礦山。
(二)開展科技創新,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全面推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實現礦區環境生態化、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數字化。一是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和技術革新,礦山企業每年用于科技創新的資金投入不低于礦山企業總產值的1%;不斷改進和優化工藝流程,淘汰落后工藝與產能,生產技術力爭達到國內同類礦山先進水平;重視科技進步,發展循環經濟,使礦山企業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顯著。在節能減排方面,積極開展節能降耗、節能減排工作,節能降耗達國家規定指標;采用無廢或少廢工藝,成果突出;二是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企業嚴格執行復綠要求,提高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政府要引導和強制礦山企業切實提高采礦水平,促進礦產資源節約開發;要求企業加強低品位礦石綜合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提高礦山固體廢棄物、尾礦資源利用效率,減少能源消耗和環境污染;以礦山企業為主體實施循環經濟發展示范工程,推進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三廢排放達標,礦山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國內同類礦山先進水平。
(三)嚴格落實責任,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長效機制。礦山企業按照“邊開采、邊恢復、邊治理”的原則,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一是從2018年開始,對新設礦山執行綠色礦山標準建設,整合礦山要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恢復治理方案》,并將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納入到整合后的方案中;新立采礦權出讓過程中,對照省廳“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相關標準,在出讓合同中明確開采方式、資源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土地復墾等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礦山企業投產一個,綠色礦山建成一個;未履行采礦權出讓合同中綠色礦山建設任務的,追究采礦權人違約責任。二是督促企業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裝備,做到綠色開采、綠色生產、綠色存貯、綠色運輸。三是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按照國務院印發的《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和《甘肅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嚴格落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推進治理成本企業內部化。政府部門加強對基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礦山環境治理恢復責任,形成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的長效機制。
(四)履行礦山企業社會責任,創建和諧企業文化。履行礦山企業社會責任,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一是礦山在生產過程中,及時調整影響礦山所在地群眾生活的生產作業,共同應對損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例如,今年新冠疫情期間,境內多家礦山企業積極做好防疫工作,捐贈善款和醫療物資等,按國家要求及時停工停產,復工復產。二是與當地鄉鎮建立磋商和協作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各類矛盾,建立和諧關系。三是企業應創建有一套符合企業特點和推進實現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的企業文化。擁有一個團結戰斗、銳意進取、求真務實的企業領導班子和一支高素質的職工隊伍。企業職工文明建設和職工技術培訓體系健全,職工物質、體育、文化生活豐富。
(五)借鑒綠色礦山先進經驗,建設名副其實的綠色礦山。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礦山企業的環保意識開始明顯增強,許多礦山企業已向著綠色發展的目標邁進,涌現了山西同煤集團大唐塔山煤礦、甘肅紫金礦業紫金山銅礦等一大批在地質環境、生態保護方面做得比較好的示范企業。榆中縣境內的甘肅京蘭水泥公司、甘肅眾啟合建材材料有限公司、榆中日昌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大中型礦山企業借鑒和學習綠色礦山先進經驗,打破開礦就是破壞和污染環境的傳統做法,依據《榆中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對綠色礦山的規劃要求,堅持科學發展觀,規范企業行為、加強行業自律,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礦業秩序,推進綠色礦業建設。根據國家綠色礦山政策、相關指導性文件,由縣自然資源局組織企業申報綠色礦山,爭取早日進入省級乃至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力爭用3-5年時間,在全縣創建一批綠色環保、工藝技術先進、社會經濟效益好的優勢礦山企業,使之成為名副其實的綠色礦山。
榆中縣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樹立綠色礦山典型,推廣綠色礦山建設模式,使綠色礦山建設工作向前推進一大步,努力構建安全、環保、和諧、可持續地礦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