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湖北省長江中游干流段進入禁采期,根據2019年湖北省政府發(fā)布的《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禁采的通告》,禁采為期4個月,至9月30日止,相應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時,也要禁采。
湖北省長江全年禁采江段約440.5公里,約占全省江段的41.52%,禁采區(qū)包括涉水工程保護范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及橋梁、碼頭、渡口、重點險工險段等。
禁采期內,除防汛應急搶險外,禁止一切采砂活動;在禁采期內、禁采區(qū)或未經許可擅自在河道內進行采砂的,將會被沒收違法所得和所采砂石,同時處以10-30萬的罰款,如果是“三無”采砂船,將沒收采砂船舶(機具),對非法采砂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將以非法采礦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