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公布環保督察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淮北、阜陽、宿州等多地,包括對企業違規項目“開綠燈”、礦山修復敷衍了事,監管部門把關缺失,以程序整改代替實質整改等,生態環境問題反彈嚴重。
以“復墾”之名違規回填尾砂
2022年6月,安徽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淮北市發現,烈山區推進淮北永峰礦業有限公司尾砂問題整改工作不力,默許其違規回填尾砂,周邊村民反映強烈。
永峰礦業位于淮北市烈山區古饒鎮秦樓村,主要從事銅、金、鐵礦地下開采及礦石精選、銷售,自2009年投產以來,產生選礦尾砂約130萬噸,其中約110萬噸堆存于礦區尾砂周轉池。2021年,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永峰礦業尾砂庫庫壩無防滲措施,且尾砂堆存超過地面6米,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針對督察指出的問題,烈山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通過尾砂外運(約18.9萬噸)等處置措施,消除隱患。但永峰礦業違規將外運尾砂回填至古饒鎮雙河村小劉家莊廢棄取土坑內。
為加快問題“整改”,烈山區政府同意永峰礦業將尾砂運至古饒鎮廢棄取土坑回填復墾,對整改項目審查不嚴,以企業自行編制報告協議替代了需履行的環評等手續,對永峰礦業回填行為不管不問,默許其違規回填尾砂。至督察時,原占地約62.8畝的廢棄取土坑,已被深挖至約5米,運至現場的4.1萬噸尾砂,已有約3萬噸被回填至坑內,督察人員在坑內取水采樣監測,部分污染物超標。
憑企業“口頭承諾”對問題銷號
該尾砂回填項目緊鄰農田、村莊,運輸過程中揚塵、噪聲污染嚴重,周邊村民多次投訴舉報尾砂回填項目的環境及安全問題。烈山區辦理群眾投訴時,避重就輕,對違規回填尾砂問題只字不提,僅在指出尾砂堆場存在防塵措施不到位后,便違規出具項目合規的核查意見。
2021年11月,烈山區急于“甩掉包袱”,對永峰礦業尾砂周轉池存在安全風險問題驗收把關不嚴,在永峰礦業僅清運2.35萬噸尾砂的情況下,區應急管理局便以企業口頭承諾將于整改期限內完成尾砂清運為由,對該問題進行銷號。
2022年6月2日,督察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永峰礦業整改未達要求,尾砂周轉池內尾砂堆存高度仍大于6米,驗收銷號不嚴不實。督察人員還發現,尾砂堆場未采取有效覆蓋措施,在永峰礦業廠區總排口外農灌溝渠內取樣監測,部分污染物超標,環境問題及安全風險隱患突出。
督察組指出,烈山區對督察整改存在僥幸心理,烈山區有關部門履職盡責不力,對違規項目“開綠燈”,信訪核查不嚴不實,對整改問題驗收銷號把關不嚴;永峰礦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環境安全隱患突出。
礦山開采監管乏力 揚塵滿天飛
2022年6月,安徽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宿州市發現,埇橋區部分露天礦山粗放開采,未落實分層有序開采和“邊開采、邊修復”要求,場區揚塵問題嚴重;廢棄礦山治理修復標準不高,后續監管機制落實不到位,礦山地質災害隱患和生態破壞問題突出。
早在2017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查就指出“宿州市非煤礦山整治和生態修復工作停滯,全市255家關停礦山大面積裸露,揚塵未得到有效控制”。此前,宿州市曾累計投入約11億元開展礦山治理,但由于后續投入不足、重視不夠、管理不到位,埇橋區部門區域礦山生態問題出現反彈。
埇橋區符順聯合石料廠在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山采石。該企業施工機械在多個平臺同時作業,棄土、廢石隨意堆放,礦區道路塵土飛揚。安徽方力置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宿州市埇橋區山上武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建設項目批建不符,擅自建設機制砂生產線;未按《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設置排土場,大量剝離廢土長期露天堆放;防塵抑塵措施未落實,礦區輸送廊道破損,揚塵問題突出;礦區淋溶水未按環評要求收集處理,直排外環境。
圖1 礦山開采未落實基本的開采規范和生態環保要求
廢棄礦山敷衍修復 驗收把關不嚴
據了解,埇橋區現有廢棄礦山222個,列入《宿州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2016-2025年)》治理的有184個,計劃治理面積1059.501公頃。截至目前,上報已完成整治139個,治理面積694.31公頃。該區現有持證礦山11個,其中露天開采非煤礦山4個。
在宿州市自然資源部門上報已完成治理的405個廢棄礦山中,督察組隨機抽查了埇橋區已完成治理且通過驗收的15個廢棄礦山,普遍存在生態修復標準不高、驗收銷號把關不嚴的現象。符離鎮四山村兄弟石料廠關停礦山生態修復工程雖已通過有關部門驗收,但督察發現該礦山“邊坡治理復綠,修建魚磷坑、排水溝”等工程措施未落實,生態環境破壞嚴重,山體滑坡隱患突出。
圖2 已整治完成的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現狀
安徽方力四山石料礦有限公司編制《宿州市民強砂石有限責任公司關停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方案》,并負責民強砂石有限責任公司關停礦山廢棄宕口生態修復治理,治理面積為103.46畝,項目工期為60天。但方案編制完成僅兩日后,埇橋區有關部門就組織專家對宿州市民強沙石有限責任公司關停礦山生態修復工程進行驗收,以程序整改替代實質整改,驗收工作不嚴不實。現場督察發現,該礦山邊坡清理加固、修建排水溝等工程至今均未實施。
圖3 宿州市民強沙石有限責任公司關停礦山生態修復情況
生態修復投入不足 后期監管缺失
此外,宿州市自然資源部門和埇橋區政府在謀劃申報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資金方面,主動性不強、積極性不高。2021年全市修復礦山19個,原計劃投入資金2666.40萬元,但截至2021年12月1日,實際僅由縣區級財政投入507.89萬元。在礦山修復資金缺口較大的情況下,宿州市自然資源部門近年來未組織申報中央及省級礦山生態修復資金項目。
埇橋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礦山生態修復治理職責不到位,修復治理標準不高,驗收把關不嚴,后期養護監管缺失,工作存在敷衍應付現象。市自然資源部門作為礦山治理主管單位,壓力傳導不到位,指導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力。
在督察期間,群眾多次舉報礦產資源被偷采盜采的情況,埇橋區黃花洞采石廠、鑫源采石廠、曹村聯合廢棄礦山等已修復的廢棄礦山公示牌、圍擋缺失,覆土和植被遭人為破壞。
圖4 宿州市2021年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資金使用情況
圖5 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后被人為破壞和偷采盜采現象時有發生
揚塵治理不力空氣質量全省倒數第二
今年6月份,安徽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阜陽市發現,臨泉縣對揚塵污染長期缺乏有效監管,建筑工地、施工道路、裸露地塊、港口碼頭等重點領域揚塵污染問題突出,對空氣環境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2021年,臨泉縣空氣質量在全省59個縣(市)中排名倒數第3位。2022年1~4月,臨泉縣空氣質量繼續惡化,全省排名退至倒數第2位,優良天數比例同比下降12.3%,PM10和PM2.5濃度同比分別上升8.2%、11.9%,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
揚塵污染一直是影響臨泉縣空氣質量的主要原因之一,2021年臨泉縣平均降塵量4.6噸/平方千米·月,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8.13%,據測算,臨泉縣年降塵量達10.15萬噸左右。
2019年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指出,臨泉縣城關鎮牛鞍河周邊建筑工地普遍存在大量渣土裸露未覆蓋、道路未硬化、散裝水泥露天攪拌、車輛進出未沖洗等問題,揚塵污染較為嚴重。本次督察發現,臨泉縣建筑工地揚塵問題依然嚴重,督察整改不嚴不實。督察組隨機抽查發現,臨泉縣部分建筑工地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規定,揚塵污染管控粗放。
督察還發現,臨泉縣港口碼頭、物料堆場等也存在大量問題,縣域揚塵污染愈加嚴重。其中臨港綜合物流園內砂石堆場普遍未覆蓋,砂石裝卸未采取任何抑塵除塵措施。
目前,針對環保督察中發現的問題,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編輯:侯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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