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廣東省揭陽市生態環境局普寧分局對廣東省普寧市石碑山礦區年產100萬方建筑用花崗巖開采建設項目進行環評公示。該項目總投資2億元,建設單位為普寧市投控綠色建材有限公司。
據了解,該項目位于普寧市大壩鎮葫蘆地村石碑山礦區,2022年12月揭陽市投控礦產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競得該礦區采礦權,資源儲量1830萬方,出讓年限17.4年。項目主要由開采區、加工生產區、臨時堆土場區、綜合服務區等工程組成,不設置炸藥存放倉庫。總占地面積552927平方米,其中采礦區面積347400平方米,項目碎石制砂生產區、臨時排土場及其他配套設施區域利用原有普寧市盛通碎石場有限公司生產區域進行生產,占地面積約為205527平方米,建筑面積約11349.12平方米。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如下:
1、廢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環用水”的原則優化設置廠區給排水系統。生產廢水全部分類收集后處理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回用于廠區綠化,不外排。建設足夠容積的沉砂池,確保廢水達標回用。
2、廢氣:開采區設置灑水設備進行降塵,爆破采用深孔爆破和水封爆破;破碎篩分車間密閉生產并配置噴淋灑水;廠區道路、產品堆場、臨時排土場配置灑水除塵設備;加強運輸過程防塵措施,石料運輸過程必須密閉、覆蓋,不得超載、沿途撒漏污染環境,限制進出廠內車輛車速。
3、噪聲:加強廠區合理布局,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噪聲較大的設備設置隔聲裝置;做好設備的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避免突發性強噪聲的產生,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項目固廢方面: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要求,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安全分類貯存,并依法依規處理處置。
編輯: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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