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梧州市自然資源局發布關于解除岑溪市馬路鎮善村整合區(B區)飾面用花崗巖礦采礦權出讓合同的公告。據悉,經催告,截至2024年12月16日競得人因仍未繳納原礦業權資產價款、第一期采礦權出讓收益金、第一期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等相關費用,已構成違約,采礦權出讓合同自動解除。
該礦資源儲量超1.1億噸,擬出讓年限24.2年(含基建期2年),年產規模近330萬方。該礦為“凈礦出讓”,競得人還須支付采礦權前期工作經費為632.18萬元、整合區原礦業權資產價款超1.5億元等費用。經計算,該項目資源成本4.6元/噸。
據悉,2024年9月2日,廣西瑞誠礦業有限公司競得岑溪市馬路鎮善村整合區(B區)飾面用花崗巖礦采礦權;9月30日,瑞誠礦業與梧州市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應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繳納采礦權前期工作經費整合區原礦業權資產價款。2024年10月20日前繳納第一期采礦權出讓收益金、第一期鄉村振興專項資金,但廣西瑞誠礦業有限公司未在約定時間內繳納上述費用。
經催告,截至2024年12月16日,廣西瑞誠礦業有限公司仍未繳納上述費用,已構成違約。根據《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有關催告明確事項,瑞誠礦業關于岑溪市馬路鎮善村整合區(B區)飾面用花崗巖礦采礦權的《采礦權出讓合同》于2024年12月14日已自動解除。
編輯:賈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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