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人民法院對韓某、鈕某等10名被告人犯非法采礦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予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共50余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期間,被告韓某、鈕某等人為謀取非法利益,采用邊采邊運、運砂船和采砂船同步收購裝載河砂的方式,在淮河干流潁上縣魯口鎮與壽縣豐莊鎮交界處馮家渡口上游約200米處水域以及在淮河干流壽縣澗溝鎮方圩村水文站附近水域非法采砂并轉運、轉售獲利,涉案金額20余萬元,認為被告人韓某、鈕某等人違反礦產資源法等法律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采礦罪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公訴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認為,各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為謀取非法利益,在明知涉案水域禁采且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在淮河禁采區非法采砂,其行為造成河道結構改變,對河床及堤防穩定造成嚴重威脅,損害社會公共在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請求判令本案被告承擔因非法采砂的侵權行為所產生的淮河生態修復費用81.72萬,并就非法采砂破壞淮河生態的行為在市級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庭審過程中,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及各方爭議焦點,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對相關證據進行了充分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庭審時間持續3個小時,整個庭審過程莊重嚴謹、秩序井然。
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法官普法: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非法采礦罪,是指違反礦產資源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開采的,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情節嚴重的行為。為杜絕這種行為的發生,我們呼吁廣大公民,在發現各種偷挖盜采、亂砍濫伐等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時,要通過有關途徑向相關部門積極進行舉報,共同守護我們的美好家園。
編輯:周若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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