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反映】
日前,九江市都昌縣多位砂石經營戶向本欄目投訴稱,政府每年向砂石經營戶收取大量費用,卻不開稅票和發票給砂場,也不為砂場辦理相關證件,目前都昌所有砂場都沒有證件。
據砂石經營戶反映,都昌縣以規范鄱陽湖沿岸砂石經營秩序的名義,專門成立了“整治辦”,但是整治辦向砂石經營戶收費時隨意性很大,而且只開財政預算外收據,不開稅票和發票,有的砂場一年要交20多萬元錢給整治辦。如果砂石經營戶要開發票,只能再去國稅部門交錢。
“都昌縣政府‘都府辦字(2012)64號’文件明文規定,縣砂石‘整治辦’在收稅時,國、地稅部門必須開稅票,而在實際的操作中,卻從來不開稅票。”舉報人稱,“整治辦”涉嫌借整治之名中飽私囊。
【調查核實】
8月下旬,本欄目記者來到都昌縣看到,在鄱陽湖水域的沿岸,分布著10多家砂場。
一位砂石經營戶告訴記者,他經營的這家砂場此前辦理了相關證件,但是去年,工商部門不同意對他的營業執照進行年檢。與此同時,“整治辦”向他收取了5萬多元費用,今年又向他收了6萬多元。“整治辦”先后兩次收錢,都沒開稅票和發票,取而代之的是一份“財政預算外收據”。讓這位經營戶更加不能接受的是,“整治辦”向砂石經營戶收費時隨意性很大,有背景、有人情關系的砂石經營戶,可以減免很多費用。
還有多位砂場經營戶反映同樣問題。去年年底,縣“整治辦”一名曹姓人員深夜找到砂石經營戶羅繼信,稱羅不知好歹,竟然打了羅一頓。在羅繼信看來,自己挨打的原因,就是沒給“整治辦”的人送禮。考慮到要繼續經營砂石,羅繼信挨打后沒敢深究對方責任。
對砂石經營戶的這些說法,縣砂石“整治辦”主任黃昌智稱,鄱陽湖沿岸違規占用碼頭、違規經營砂石、亂堆亂放砂石等情況很嚴重。為此,縣政府在2011年11月成立了整治工作小組,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羅時榮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局、財政局、建設局、規劃局、物價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水上公安分局、海事處、港航分局等。經過整治,都昌縣城規劃區內的砂場由最多時50多家,減少為目前的12家,而且全部分布在道下湖沿岸灘涂場地和黃金山沿岸灘涂場地。這12家砂場,其中10家無任何證照,另外2家證照不全。目前,縣里認為對砂場的整治還不到位,不能為砂場辦證。
【記者幫辦】
“整治辦”向砂石經營戶收費時,為何從來不開具稅票?黃昌智稱,整治辦向砂石經營戶收取的費用主要是灘地、場地、固定岸線(坡)使用費以及船舶港務費,并沒有地稅和國稅。其中,灘地、場地、固定岸線(坡)使用費每立方砂石約為1.65元、船舶港務費為每立方砂石約0.56元。
記者從都昌縣地方海事處了解到,船舶港務費的稽征對象為船舶所有人,而不是砂場經營戶。對此,黃智昌辯稱,砂場經營戶是代船舶所有人繳費。
黃昌智介紹,今年“整治辦”共向砂場收取了大約50萬元規費,這些規費全部交給了縣財政,沒有中飽私囊的情況,也沒有發現“整治辦”工作人員向砂石經營戶敲詐勒索的現象。“按規定起碼要收200多萬元,我們現在收的費用連四分之一都不到。向這些砂石經營戶收錢很難,經常要討價還價。”
在《都昌縣整頓規范縣城規劃區內鄱陽湖沿岸砂石經營秩序工作方案》上,記者看到,該方案明確寫了整治目標、部門職責、時間安排等內容,但自始至終都沒提整治辦可以向砂石經營戶收費。黃昌智稱,收費的主要依據為省物價局、省交通廳等單位的相關文件,不需要將收費事項寫到上述方案去。
然而,記者發現,該方案提出的多個整治目標至今都沒取得效果。方案明確提出“2011年12月5日前由縣港航分局牽頭對現有沿港砂石經營戶全面下達停止違章經營通知書,要求其在三個月時間內將堆放在場地的砂石物料清理出整治范圍。”新的砂石集中經營場地為道下湖沿岸灘涂場地和黃金山沿岸灘涂場地,場地由整治辦統一劃定岸線使用長度及貨場地址,“依法依規進行場地經營權的拍賣,五年為一期,由“整治辦”牽頭,督促各職能部門負責為兩個場地的經營者辦理岸線使用審批及相關證照手續。”
但是,“整治辦”對砂石經營戶開展整治活動已經一年多,在縣城規劃區內,目前仍有12家砂場在無證經營,拍賣場地經營權的工作尚沒得到落實。
無證仍在經營,而在收費的問題上,又飽受詬病。都昌縣轄內的砂石整治走向何方,又何時能夠完成?本欄目記者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