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湖南省綠色建筑推進會在邵陽召開。會議透露,從2014年起,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長沙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0年,湖南全省30%以上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長沙、株洲、湘潭三市50%以上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到目前為止,湖南獲綠色建筑一星級設計評價標識8個,二星級6個,三星級3個。按照湖南省政府綠色建筑實施規劃,到2015年底,全省20%以上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各縣創建1個以上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居住小區;全省創建5個以上示范作用明顯的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到2015年底,全省城鎮新(改、擴)建筑嚴格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設計階段標準執行率到達100%,施工階段標準執行率全省設區城市達到99%以上,縣市和建制鎮達到95%以上。
湖南省政府規定,對取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項目,各地可在征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安排一部分獎勵開發商或消費者;對其中符合相關條件的項目優先納入省重點工程項目;對其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另給予容積率獎勵。對列入省綠色建筑創建計劃的項目,納入綠色審批通道。對因綠色建筑技術而增加的建筑面積,不納入建筑容積率核算。對實施綠色建筑的相關企業,在企業資質年檢、企業資質升級中給予優先考慮或加分。
小知識:綠色建筑。所謂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建筑全壽命周期即建筑從建造、使用到拆除的全過程。包括原材料的獲取、建筑材料與構配件的加工制造、現場施工與安裝、建筑的運行和維護、以及建筑最終的拆除與處置。
來源:中國砂石骨料網
編輯: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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