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山東省蘭陵縣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從加強領導、強化宣傳、分工協作、聯合執法入手,全面強化礦山安全生產。
加強領導。成立由縣長任組長,發改、國土、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縣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督導調度等工作。
強化宣傳。深入宣傳全縣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攻堅克難政策和措施,召開多種形式的座談會、研討會,統一礦山企業特別是達不到生產規模要求的企業負責人的思想認識,引導企業積極主動參與礦產資源整合,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強礦山企業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水平。
分工協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確保礦山采礦權、產能、資源整合到位;安監部門負責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監管,督促企業切實完成“五化”建設任務;公安部門負責爆炸物品的審批發放;環保部門負責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商部門負責審核辦理執照的發放、變更;供電部門負責對礦山用電的審查,凡整合后達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供電;監察部門負責整合工作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杜絕各種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其他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共同推進;各有關鄉鎮黨委政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過問,安排主要領導確定專人具體抓,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實。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