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記者獲悉,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閩江下游福州段2015年度河道采砂計劃實施方案》。按照今年的河道采砂計劃,福州閩江下游福州段將劃分為可采區(qū)、禁采區(qū)、保留區(qū)等,這樣將能保護和合理利用閩江下游河砂資源。
記者獲悉,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閩江下游福州段2015年度河道采砂計劃實施方案》。按照今年的河道采砂計劃,福州閩江下游福州段將劃分為可采區(qū)、禁采區(qū)、保留區(qū)等,這樣將能保護和合理利用閩江下游河砂資源。
其中,閩侯和閩清劃分了具體的可采段,而閩江下游淮安頭至金剛腿河段均列為禁采區(qū)。同時,在可采區(qū)及閩江重要河段安裝“全球眼”實時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立現(xiàn)場監(jiān)管點。
2015年共安排5個可采區(qū)進行采砂,年度采砂控制總量為200萬m
3。其中,閩清縣河段為22萬m
3,其中大箬可采河段為17.5萬m
3、馬坪可采河段為4.5萬m
3,安排小型鏈斗式采砂船2艘以內;閩侯縣河段為178萬m
3,安排采砂船控制在6艘內。閩江下游淮安頭至金剛腿河段均列為禁采區(qū)。
福州市政府對年度采砂的供應也進行了規(guī)劃,今年開采的河砂總量安排福州市境內省、市重點工程建設用砂150萬m
3,由市重點辦負責調度供應;各縣(市)區(qū)重點工程及民生建設用砂50萬m
3,由市水利局負責調度供應。
同時,福州會建立《河砂準運單》制度,《河砂準運單》、《定額憑證》分別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統(tǒng)一印制,河砂水、陸路運輸準運單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每月核發(fā)量控制在20萬m3以內。
閩清縣兩處河段設為可采區(qū)
閩清縣河段的
可采區(qū)為:大箬可采河段,長0.979km;馬坪可采河段,長3.141km。
禁采區(qū)包括:水口禁采河段,長6.212km,范圍為從水口水電站大壩下游開始至大箬禁采區(qū)(含水口大橋、水口調度站);大箬禁采河段,長1.188km,范圍為從水口禁采區(qū)開始至大箬河段可采區(qū)(含北溪大橋);白石坑禁采河段,長2.588km,范圍為從大箬河段可采區(qū)開始至猴山河段禁采區(qū)(含擬建的水口二道壩);猴山禁采河段,長2.266km,范圍為從白石坑河段禁采區(qū)開始至白河江河段保留區(qū)(含猴山泵房);白河江禁采河段,長1.86km,范圍為從白河江河段保留區(qū)開始至馬坪河段禁采區(qū)(含閩清大橋,渡口碼頭,渡口村易崩岸段);馬坪禁采河段,長1.507km,范圍為從白河江河段禁采區(qū)開始至馬坪河段可采區(qū)(含閩清縣火車站);相關的禁采水域。
保留區(qū)為白河江河段保留區(qū),長1.908km。
閩侯縣3處可采河段年度采砂控制量178萬m3
按照計劃,閩侯縣2015年3個可采區(qū)年度采砂控制量為178萬m
3,其中埕頭可采河段為30萬m
3、馬坑可采河段為35萬m
3、唐舉可采河段為113萬m
3,安排中小型鏈斗式采砂船4艘以內。
其中,
可采區(qū)包括:埕頭可采河段,長2.528km;馬坑可采河段,長2.564km;唐舉可采河段,長2.988km。
禁采區(qū):竹岐禁采河段,長7.464km,范圍為從竹岐河段保留區(qū)開始至荊溪河段禁采區(qū)(含竹岐水文站以及竹岐大橋,竹西渡口碼頭,青岐渡口碼頭,汶洲人渡碼頭,竹岐下游易崩岸段);荊溪禁采河段,長4.335km,范圍為從竹岐河段禁采區(qū)開始至白頭河段禁采區(qū)(含福州繞城高速公路橋以及向莆高速鐵路橋);白頭禁采河段,長3.601km,范圍為從荊溪河段禁采區(qū)開始至淮安頭河段禁采區(qū);相關的禁采水域。
保留區(qū):湯院河段保留區(qū),長1.517km;大目埕河段保留區(qū),長3.482km;沙白頭河段保留區(qū),長3.000km;竹岐河段保留區(qū),長2.556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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