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大多數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未經處理而直接運往郊外堆放
深圳發生的滑坡事故引發了人們對于建筑垃圾處理的關注,即日起至2016年元旦前,廣東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分工,開展對非煤礦山礦渣和建筑余泥渣土等堆放(排放)場、地質災害易發場所等安全隱患進行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毫無疑問,一場建筑余泥渣土處理的大整治行動已經拉開,曾經被忽略的建筑余泥渣土到底要如何處理?
聯單制度或能緩解亂排亂放現狀
據《中國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發展報告(2014年度)》統計,近幾年中國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總量約為15.5億噸-24億噸之間,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約為40%。目前,這些數字還有增加的趨勢,在過去10年間,整個中國余泥渣土的增長速度幾乎能與經濟增長比肩。但是,這些余泥渣土到底去哪了?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建筑余泥渣土的偷排偷放已經是業內公開的秘密,他表示,自己曾從事建筑業,負責過余泥渣土的處理工作,很多工地都是趁著半夜,偷偷地把余泥運去倒掉,有的排入河里,有的運往郊外荒野之處。泥漿入河后無影無蹤,調查取證難,抓現行就更加難。
如何監管建筑余泥渣土的處理呢?華南理工大學環境與能源學院教授潘偉斌認為,現階段,聯單制度或許能緩解這一現狀。“對于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這類污染不大的廢棄物,本來是不需要采取聯單制度的,僅僅危險物品和嚴控廢棄物才需要執行。但在目前情況下,聯單制度是緩解建筑余泥渣土亂傾倒的辦法。”潘偉斌說。
據記者了解,在廣州,建筑廢棄物運輸電子聯單系統正在開發建設當中,預計明年下半年能投入使用。按照聯單管理的制度設計,管理部門可以通過“聯單”明確建筑廢棄物的排放源頭和消納點,一是確保不能循環利用的廢棄物得到妥善處理;二是確保可以循環利用的拆卸類渣土可以運輸至循環利用企業進行循環利用。目前,廣州正在進行建筑廢棄物處置公共交易平臺的可行性研究。
統籌規劃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在現實中,與龐大的建筑垃圾產生量相對應的,卻是落后的處理方法。建筑垃圾小部分靠回填,而大多數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未經處理而直接運往郊外堆放,耗費大量土地資源,對水體、大氣、土壤等環境都會造成危害。
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也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是不是只有運輸到堆放場一條路呢?以建筑余泥為例,記者曾在揭陽市的一個建筑余泥無害化處理項目看到,他們將建筑余泥重新利用,通過過濾、沉淀等工藝使其脫水,通過特殊工藝制成了泥餅、花盆、陶瓷等物品;從建筑余泥中分離出的沙粒作為建筑行業用砂重新回歸工地;分離后的有機物雜質,通過一系列加工制成生物有機肥。對此,潘偉斌認為,對于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應該統籌規劃,盡量綜合利用,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對比其他國家,我國并沒有形成對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循環利用。德國是世界上首個大規模利用建筑垃圾的國家,德國規定,建筑工程承包商有責任將建筑垃圾進行分類、清理和運走;有回收價值的東西如金屬材料、礦物質被再循環利用;本土、瓦礫等經過加工可制成道路填充物或磚瓦等,可燃物質則被送往垃圾發電廠用來發電。同時,德國也是最早對循環經濟進行立法的國家,相繼制定了《廢物處理法》、《循環經濟和廢物清除法》等法案。這些法案的建立,不僅成為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得以發展的依托,也加快了全社會對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的認知和理解的速度。
編后語:建筑垃圾終究是放錯位置的資源,事實證明,合理處理和利用建筑垃圾,不僅可以節省大量的資源,還能清潔環境、減少污染,帶來經濟與社會的雙重效益。我們也希望廣東省相關部門加緊制定建筑垃圾資源化的相關政策,對這一利國利民的事業給予大力支持,走資源化利用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25日,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在“12·20”滑坡災害第10場新聞發布會上通報:國務院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調查組經調查認定,此次滑坡災害是一起受納場渣土堆填體的滑動,不是山體滑坡,不屬于自然地質災害,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深圳市委書記馬興瑞、市長許勤等在發布會上鞠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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