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出《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2016年創建平安船舶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決定以砂石船等“四類重點船舶”和水上安全突出問題整治為抓手,開展“2016年創建平安船舶專項行動”。
通知要求,全面組織實施“創建平安船舶”專項行動,逐步形成“企業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水上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維護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此次行動將重點治理四類船舶:客運船舶、危險品船舶、易流態化固體散裝貨物運輸船舶以及砂石船。
有關砂石船治理行動,該專項行動通知給出了明確要求:
“堅決打擊砂石船運輸突出的違法行為和對抗行政執法行為;加強對砂石裝卸碼頭、宕口、浮吊、裝卸點的排查,要求從業者依法依規選擇適運船舶從事砂石運輸,堅決查處無證經營、無證運輸、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和內河船舶從事海上砂石船運輸行為。建立違法違規砂石運輸船名錄,每月定期通報;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掛牌督辦。
加強砂石運輸船舶檢驗質量監督,重點核查船舶穩性、結構、救生消防等涉及安全的項目;加強砂石運輸船船員配備、應急反應和導助航設備使用的監督檢查;加強砂石運輸船通航秩序管理,在長江口、珠江口、灌河口設置攔截線,對無證、超載、超航區航行的船舶依法攔截;加強并完善船籍港管理,督促船東或公司將違法從事海上運輸的內河船召回內河水域。加強對涉海運輸內河船的事故調查工作,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自2016年3月1日至5月30日,砂石船專項整治應當結合《交通運輸部關于開展內河船舶非法從事海上運輸專項整治的通知》(交海函〔2015〕811號)的要求開展相關工作。”
范圍和時間
本次專項行動適用于中國籍船舶、中韓客貨班輪、港澳航線高速客船、對臺客運船舶及相關航運企業。行動時間自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