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部發布《再生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征求意見稿)》,本規程適用于再生混凝土房屋結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
本《規程》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 總則;2 術語和符號;3 基本規定;4 再生混凝土配合比設計;5 承載能力極限狀態計算;6 正常使用極限狀態計算;7 多層和高層再生混凝土房屋;8 低層再生混凝土房屋;9 施工質量與驗收。
《規程》規定,再生混凝土的強度等級宜選用不小于C15,不大于C50。再生混凝土應采用再生粗骨料混凝土,且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宜符合以下要求:
多層及高層混凝土房屋,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宜為30%~50%;
低層混凝土房屋,再生粗骨料取代率宜為50%~100%。
該《規程》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2014年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的要求,由北京工業大學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牽頭起草的,住建部目前正在征求意見,請于2016年12月27日前將意見和建議反饋第一起草單位北京工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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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紅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