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通知,要求成都地區預拌混凝土企業應按照成都市政府印發的《關于印發成都市全面開展清潔城市環境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綠色生產,并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生產作業區道路應全部硬化,未硬化空地綠化率應達到80%以上,廠區整體綠化面積應達10%以上,生產區、辦公區和生活區分區布置。
在揚塵及噪音控制方面,通知要求:
1. 站點配料倉與骨料倉應封閉,骨料皮帶輸送機側面封閉且上部加蓋;骨料堆場采用有頂蓋且三面以上圍墻或圍擋的封閉式堆場,并且應安裝噴淋抑塵裝置;不同品種、規格的骨料應分別儲存,中間設置隔墻;
2.各進料口均應安裝除塵裝置,粉料倉均應有料位控制系統;
3.出入門口應配備車輛清洗設備和人員,駛出廠區的運輸車輛應沖洗清潔;
4.應落實人員和措施保持廠區道路及場地清潔,車輛行駛時無明顯揚塵;
5.攪拌站(樓)主體二層及以上部分應密閉,其內部采用防塵的采光設備;攪拌主機卸料口應采用防止混凝土噴濺的設施,保持地面清潔;
6.混凝土運輸車(含自有及租賃車輛)下料斗處必須安裝防撒漏裝置;
7.距離居民區、學校小于15米的一側應增設隔聲屏障等降噪措施。
在廢棄物排放如廢水、廢漿、廢渣控制方面,通知要求:
1.配有砂石分離機,且狀態和功能良好;
2.有科學合理的排水溝系統和廢水、廢漿處置系統,廢水、廢漿處理輸送后,用做混凝土拌合用水以及地面降塵、運輸車輛沖洗;
4.沉淀池系統應設專用沉淀攪拌池,攪拌池應有攪拌均化裝置,攪拌池數量不少于2個且容積須滿足漿水100%利用的要求;
5.廢水、廢漿處理的管道系統,包括連接沉淀池與攪拌主機間的管道系統、計量系統以及用于地面降塵、運輸車輛沖洗的裝置。
通知要求,2016年8月1日前,成都市已取得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應盡快完成設施設備的升級改造。新建和新設立的分站必須達到綠色生產條件后方可生產銷售預拌混凝土。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