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發(fā)布《關(guān)于加快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2016年起,湖南所有地級城市均要啟動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縣級市、縣城建設地下綜合管廊。
從2016年起,城市新區(qū)、各類園區(qū)、成片開發(fā)區(qū)域的新建道路必須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老舊城區(qū)應結(jié)合地鐵建設、河道治理、道路整治、地下空間開發(fā)、舊城更新、棚戶區(qū)改造等,逐步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到2020年底,全省力爭建設地下綜合管廊500 公里,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綜合管廊的比例,主要街道架空線路逐步消除,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明顯提升,城市地面景觀明顯好轉(zhuǎn)。
給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城市中的各種管線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guān),構(gòu)成四通八達的城市地下“神經(jīng)”系統(tǒng)。然而,由于地下管線種類繁多,且經(jīng)常要維修更換,導致管線上方的道路難逃反復開挖的命運。
地下綜合管廊就是城市地下空間里的公共隧道,用于集中敷設給水、排水、燃氣、電力、通信等市政管線。地下綜合管廊具有資源集約化、使用壽命長、安全性能高、管線運行維護方便等顯著優(yōu)點。“建設地下城市管道綜合走廊將有效破解‘馬路拉鏈’問題。”市住建委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處負責人介紹,長沙早在 2014年就出臺了《長沙市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辦法》,對新建、改建、擴建地下管線工程建設程序予以明確,從工程立項、規(guī)劃報建、招標投標、施工組織、竣工驗收、檔案移交等13個方面進行了嚴格規(guī)范。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