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紹興市國土資源局在其網站上發布了紹興市礦山執法難點與應對措施的討論文章,文章指出,紹興市“十三五”時期建筑石料缺口將達8330萬噸,市場供應不足導致目前違法違規開采礦產資源行為屢禁不止。
文章認為,近年來,隨著紹興市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加大,建筑石料、宕渣等需求量急增,由于合法礦山設置數量不足,少數不法人員受利益驅動,違法違規開采礦產資源,且向組織團伙化、偷盜隱蔽化、犯案工具智能化方向發展,給礦山執法監管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
紹興市建筑石料礦基本情況
經核查,截止3月5日,紹興市共有各類合法礦山56家。比較大宗的礦產為建筑石料和石灰石,全市建筑石料礦山17家;全市年產石料約1100萬噸,其中紹興三區范圍內約300萬噸;石灰石礦4家,年產量約300萬噸,均分布在諸暨市。
在優化環境“八大行動”中,紹興市共排查出礦山問題83項,其中涉及生產礦山18項、廢棄礦山20項、非法開采45項。
紹興市建筑石料礦存在的問題
由于目前紹興市合法礦山少,且工程需求量大,雖然國土、屬地政府加大了對非法開采的打擊力度,但是受利益驅動,非法偷采在局部地區仍時有發生。
非法采礦隱患較多,盜采之風隨時可刮。非法采礦由來已久,巨大的利益誘惑、頑固的僥幸心理、無知的鋌而走險,使不少利欲熏心的人窺測時機,以求一夜暴富。據查,大量非法礦產品的加工點一方面都設在一些廢棄礦山內,趁夜晚或節假日自行偷挖;另一方面這些加工點也成了一些非法開采者的銷贓窩點,是導致非法開采的重大隱患。
執法手段有限,查處效果不佳。由于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出臺較早,一些法律條款明顯滯后,操作性不強,法律賦予國土部門的執法手段有限,在實際查處非法采礦行為時,幾乎沒有什么有效的措施。在現實中,國土部門采用扣留作業機械、車輛,暫扣挖掘機的電腦板、電瓶等,也是無奈的選擇,具有一定的行政敗訴風險。
同時,非法開采當事人大多采取游擊戰術,在深夜或節假日進行盜采偷挖,且非法開采證據固定困難,特別是量的認定,因許多礦點已開采多年(包括廢棄礦山、原工程性開采點等),原地形地貌早已遭破壞,無法勘測認定開采量,加上取證的時候得不到當事人的配合,不能拘傳、不能扣留,筆錄做不下來,行政處罰決定很難作出。
此外,個別非法采礦行為人在受到查處后,公然暴力抗法或對執法人員進行人身安全的威脅,給執法工作造成巨大壓力。
石料供應不足,問題較為突出。據初步調查,目前紹興市石料礦山平均每縣(市、區)180萬噸,僅為浙江全省平均縣(市)產量的45%。隨著現有石料礦山的逐步到期關閉,石料供應緊張的狀況更加明顯。
石料供應不足,形成了非法開采屢禁難止的局面,從而也引發生態破壞的隱患。由于對石料開采認識上的偏差,新設石料礦難以落實,當前編制《礦產資源規劃》過程中,也面臨新設石料礦布點落地難的問題,制約著新一輪布局調整思路的落實,成為“十三五”市區需求保障的重要瓶頸。
對策措施
繼續完成非法開采點的集中整治工作。通過設立警示牌、砌筑水泥擋墻、安裝攝像設備、回填復綠等措施,確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務。
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實施實時跟蹤。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參與、各負其責、綜合打擊,聯合執法的工作機制。強化國土、鄉鎮、村三級動態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制止、查處各類非法開采現象。特別是對已取締整治的非法開采點,實施跟蹤管理,嚴防出現反復。
司法部門聯動,追究刑事責任。4月26日,紹興市國土局已與越城區檢察院、公安分局、相關鄉鎮召開了“打擊國土領域‘三非’司法執法工作聯系會議,就強化司法執法信息交流共享、建立司法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等達成了共識,今后對非法偷采擬按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以切實加大對人的查處打擊力度。
合理配置礦山布局與投放。據初步預測,“十三五”期間紹興市三區石料需求分別為越城區2200萬噸、柯橋區2000萬噸、上虞區5300萬噸,合計9500萬噸,而目前現有礦山實際可開采石料資源量為1171萬噸,缺口8330萬噸。為此,結合“十三五”礦產資源規劃的實施,從經濟建設對石料資源的需求出發,精心謀劃和調控石料采礦權的布局和投放,平衡供需關系,堵疏結合,維護良好的礦山資源管理秩序。
文章署名:紹興市國土資源局第三支部 陳章銳
編輯:趙虹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