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建筑業營改增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準備工作的通知》,其中,“11%為建筑業擬征增值稅稅率”的措辭,受到了業內廣泛關注。建筑業“營改增”真的要來了!
自2012年“營改增”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因“戶數眾多、業務形態豐富、利益調整復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筑業一直未被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而稅率則是全行業關注的焦點。
2012年全國范圍的“營改增”試點推行之際,建筑行業測算后發現,若按照國家確定的11%稅率向建筑企業征收增值稅,企業將增加近一倍的稅負。因此,業內人士將建筑業的“營改增”視為一場“危機”。
增值稅是流轉稅,建筑業“營改增”進項稅抵扣難,理論上增值稅鏈條上各個能夠抵扣的環節在建筑業都不能抵扣。一是對于相當多的砂、石、土方、磚瓦等地方材料,甲方(建設項目業主)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以及“營改增”前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原材料、周轉材料等,均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二是為建筑業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企業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小規模納稅人或享受免稅政策的,沒有或少有進項稅可供建筑業企業抵扣。不能不說,建筑業“營改增”的“危機”根源與行業多年來粗放式發展關系密切!
我們應當看到,國家推行“營改增”的本質是為企業減負。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建筑業稅改的成功與否、能不能達到減負目標,關系重大。相信建筑業“營改增”正式施行時,國家相關部門一定會充分考慮建筑行業現狀,同時出臺相關補救措施,讓行業更好地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與此同時,企業必須直面“危機”,克服路徑依賴,用規范管理、誠信經營在市場中站穩腳跟。
業內曾有無限期推遲建筑業“營改增”試點的呼聲,看來這一訴求難以被采納,企業怎么辦?
在新常態下,各行各業的發展都遇到了困難,建筑業首當其沖,行業轉型升級的任務尤為迫切。建筑業粗放發展模式已經走到窮途末路,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以市場化為導向,走出自己的特色經營之路。
2015年以來,住房城鄉建設部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建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和發布新資質標準等,目的都是治理行業頑疾、整飭建筑市場,讓建筑業擺脫路徑依賴,走向規范化、市場化、法治化發展道路。
作為規范建筑業上下游產業鏈條的重要舉措,“營改增”正式實施后的效果肯定是立竿見影的,真正管理規范的企業將脫穎而出。面對“營改增”,建筑企業必須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向市場要發展,向管理要效益。
編輯: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