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水利部在北京舉辦河道非法采砂入刑司法解釋培訓班。在上午的開班儀式上,水利部政法司副司長王治做了開班動員講話。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喻海松法官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監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內容進行了講解。下午,來自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政執法部門的負責人就貫徹執行《解釋》進行了熱烈的研討。
培訓班將于6月30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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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非法采砂可判非法采礦罪!